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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普与创新文化建设三年计划(2018-2020年)

来源:|0 文号: 时间:2018-03-29 17:19:44 点击: 次

(桂科成字〔2018〕5号)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普与创新文化建设规划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3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21号)精神,加快推动“十三五”期间广西科普与创新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讲话精神,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科技文化需求为导向,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通过实施提升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普创作研发和传播能力、发展壮大科普人才队伍、强化重点领域科普工作建设等五大计划,大力推动科普工作的常态化发展,加快培育创新文化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和潜力,为广西着力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20年,科学精神进一步弘扬,全民科学素质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广西关注创新、服务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具体目标为:
  ——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升。广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7.16%,力争比“十二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科普投入显著提高。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企业、社会团体等成为科普投入的重要组成。
  ——科普产品创作能力得到增强。科普作品的原创能力、传播水平和科普展教品研发能力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科普场所更趋完善。力争达到每个设区市拥有一个科普场馆,建设一批自治区级科普基地,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科普基础设施体系。
  ——创新文化氛围基本形成。公众创新意识显著增强,面向公众传播科学精神和培育创新文化的机制初步建成,广西科学、理性、求实、创新的价值导向初步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计划。
  以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部队官兵等为重点人群,以青少年、城乡劳动者为着力点,宣贯《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实施科学素质提升计划。实施中注意区分人群层次和需求特点,重点关注贫穷、边远、民族地区群众科学素质的提升,缩小城乡和区域差别,提高公民解决实际问题和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
  开展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阶段的科学教育,增强青少年的创新意识,提高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劳动技能,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广泛开展广西青少年科学节、学校科技节、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科普活动,组织科技场馆、博物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促进学校科技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的有效衔接。广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创客大赛等活动,为青少年科技创新提供展示、交流和推广的机会和平台,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2.提升农民和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
  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全方位、多层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重点培育对象,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7万人以上,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400人。到2020年,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万人以上,在全区形成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并以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青年农场主为引领示范,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创新创业能力。
  大规模开展面向城镇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依托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组织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和专题科普活动,将专业技能、安全生产、心理疏导、防灾减灾等作为主要内容,提高劳动者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
  3.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
广泛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讲活动。把科教政策、科技教育和创新意识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宣讲主题和重要内容,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方式,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满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多样化学习需求,进而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创新意识、科学决策能力、科学治理水平和科学生活素质。
  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和科普场馆参观学习,组织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八桂科普大行动等科普活动。
  4.提升部队官兵科学素质。
  开展国防科普能力建设。组织部队官兵参观科研机构、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组织科普工作者、流动科普设施等开展科普进军营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向部队官兵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促进“科技强军”。
  (二)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计划。
  
1.建立并完善具有广西特色的科普场馆体系。
  推进科普设施系统布局,建立并完善以实体科技馆(科技类博物馆)为核心,学校科技馆、企业科技馆、数字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为延伸,辐射基层的广西特色科普场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和发展一批适应需求、各具特色的实体科技馆和特色科技类博物馆。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有产业、领域或学科特色的专题科普设施。结合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建设街道(乡镇)、行政村、社区的科技创新(操作)室、科普活动站(室、中心)、科技图书室、科普画廊、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基层科普场所,着力推进科普信息屏等新型基层科普设施建设。
  2.推动自治区级科普基地建设。
  按照需求导向、合理布局、特色鲜明的原则,到2020年,创建一批条件成熟、带动性强、辐射面广的科普场所为自治区级科普示范基地、自治区级科普特色基地,支持一批科普基地能力提升建设。推动和支持有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高新技术企业向公众开放,开展科普活动。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建立科学技术实践创新中心,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科学实践、社会服务活动。支持和鼓励科普示范县(市、区)、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示范和推广一批科普工作先进经验。
  3.提升科普基本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各级各类科普基地、机构的服务能力、水平和成效。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宫、图书馆、实体书店、农家书屋、社区阅读中心等“机构+科普”,增加科普服务功能。引导海洋馆、野生动物园、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等增强科普与服务功能;支持和鼓励各类科普场馆充实、更新展教内容;增加科普大篷车数量,争取覆盖广西所有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实施科普创作研发和传播能力提升计划。
  1.提高科普原创能力。
  推动科研人员和文艺工作者的跨界合作,强调多元化投资和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各方加大对优秀科普原创作品的资助,生产一批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广西原创科普精品。开展广西十佳科普读物、十佳科普视频大赛,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并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科普场馆、书店、门户网站、地铁,公交、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推广,扩大广西原创科普作品的影响力。
  2.提升科普产品研发能力。
  引导科普机构、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提升科普产品创新能力,挖掘和开发具有广西特色的科普资源,推进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的转化,支持重点科普展品(展教具)的研究开发,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科普展教品研发工作。
  3.加强科普信息化建设。
  促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实现科普理念、科普内容、传播方式、运行和运营等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重视“互联网+科普”手段,以科普的内容信息、传播网络、应用端为核心,构建科普信息化服务体系。鼓励重点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和新闻网站开设科普专栏,建设网上科普展厅,培育和扶植若干吸引力强的品牌科普网站,建设一批常更常新的特色科普公众号。着重打造“科普广西”微信公众号,提升“科普广西”品牌的影响力。
  4.创新科学传播方式。
  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科技馆、科普基地,不断更新科普展览内容和创新展览形式,倡导快乐科普理念,创新科普讲解方式,增强参与、互动、体验内容。大力应用直播、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技术,强化科普体验和传播方式。
  5.加强媒体的科普宣传阵地建设。
  鼓励和引导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和专业科普期刊等新闻媒体成为科普宣传的骨干力量。鼓励新闻媒体开设科普专栏、科普专版及科普专刊,制作和传播贴近民生、服务生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作品,加大对广西重大、热点科技成果、事件、人物的宣传力度。推动广西科普出版单位积极参与科普作品的创作与制作,出版各类科普图书、公民科学素质读本、科普宣传版画版报等。
  (四)实施科普人才提升计划。
  1.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
  开展科技教育师资培训和研修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师范学校开设科技教育专业或相关课程,培育科技教师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科技社团、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发展壮大广西科普专家团队。加强广西科普传媒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大众传媒与科技界的合作与交流,形成一批科技新闻、出版、影视、动漫等领域的高端科普传媒人才,特别是新媒体科普传媒人才。结合科技教育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基层各类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气象信息员、中小学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全覆盖。
  2.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
  大力发展以作协和摄影协会为主体的科普创作志愿者队伍、以离退休专家为主体的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科技馆解说员志愿者队伍、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重大科普活动的服务志愿者队伍、以科技专家为主体的高层辅导讲座和决策咨询的科普报告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
  3.着力提升科普人员科普讲解水平。
  推进广西科普讲解的规范化、标准化,组织举办全区科普讲解员培训,举办全区十佳科普讲解员大赛,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通过培训、交流、竞赛等形式,提高广西科普人员讲解能力和技巧,提升科普传播水平。
  (五)实施重点领域科普工作建设提升计划。
  1.加强广西重点产业领域科普工作。
  围绕打造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产业、优势特色农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大健康产业等广西九张创新发展名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工作,倡导“九张名片+科普”活动,提高公众对广西战略支柱产业的认知水平,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奠定良好社会基础。
  2.加强应急科普工作。
  普及生态环保、绿色低碳、节约资源、科学生活、安全健康、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网络安全等知识,针对环境污染、重大灾害、气候变化、食品安全、传染病、重大公众安全等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解读,释疑解惑,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结合重大热点科技事件,组织传媒与科学家共同解读相关领域科学知识,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科学认识社会热点事件,扩大公众对重大科技决策的知情权。
  3. 加强知识产权科普宣传引导。
加大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和培训,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推动区内高等学校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扎实开展广西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广西活动、中国专利周广西活动和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等重大活动,加强对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专利转化、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凝聚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正能量,营造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的浓厚氛围。
  4. 加强品牌科普活动示范作用。
  继续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八桂科普大行动、全国“双创”活动周广西分会场、创响中国、城市科普行、科普进校园等品牌科普活动,普及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节约资源、国土保护、防灾减灾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针对新时期群众性活动特点,创新活动手段、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体验、提升活动实效。
  5.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科普工作。
  根据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特点和科技需求,开展适合少数民族特点的双语科普活动,创作、编印、制作少数民族文字或双语科普作品。组织流动科普服务队、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到少数民族集聚点、流动居住地等,结合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实施科技(普)教育扶贫,加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中小学生科学素质教育,加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农民职业技能、实用技能培训。
  6.加强创新文化环境营造。
  营造崇尚创新的文化环境,营造鼓励探索、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加强科研诚信、科研道德、科研伦理建设和社会监督,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促进公众了解创新环境和创业历程,承认创新价值。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学术争鸣,激发批判思维,提倡富有生气、不受约束、允许失败、敢于发明和创造的学术自由。引导科技界和科技工作者强化社会责任,报效祖国,造福人民,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良好风尚中率先垂范。
  7.加强开展国际科普交流与合作。
  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加强“广西-东盟”科普资源合作交流。积极探索与东盟国家开展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合作机制,强化科技合作,强化科普交流。积极引进国外优秀科普产品,借鉴国际先进科普产品研发理念和方法,促进广西科普产品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和部门分工将科普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规划和计划中,实现“日常工作+科普”。各市、县科技、宣传、科协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科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创新工作方式,形成推进全区科普能力提升的强大合力。
  (二)抓好政策落实。
  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全区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科技、教育等专项规划、计划中,体现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要求和任务。研究制定促进广西科普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广西科学技术奖励等相关政策,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三)完善投入机制。
  按照相关财务政策、制度要求,全区各级财政应当保障科普工作正常开展。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经费用于科普工作。各市、县应当保障科普工作经费,根据财力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全民科学素质建设。
  (四)加强绩效与监测。
  开展计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把监测结果作为改进科普与创新文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定期发布自治区科普与创新文化相关统计数据,为科普能力建设和创新文化培养提供大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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